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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部门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
针对近期传销组织利用各种手段对公众特别是大学生利诱欺骗,国家工商总局、教育部、公安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从15日开始,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,重点是坚决铲除打着“创业、就业”的幌子,以“招聘、介绍工作”为名,诱骗求职人员参加的各类传销组织,并加强对重点招聘平台的排查,压实平台企业的责任。

在四部门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开展以“招聘、介绍工作”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》中,提出要严厉打击、依法取缔传销组织。加强对传销重点区域的排查清理,对聚集型传销易发、多发区域,全面反复清查,完善防控、遏制措施,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和传销骨干。此外,还要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企业、组织和个人。并加强宣传教育,重点做好大学生和求职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,提升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意识。

《通知》将专项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。**阶段(8月15日至8月31日),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对招聘过程中的涉嫌传销活动进行摸排,督导企业自查自纠。**阶段(9月1日至10月31日),开展集中整治活动,全面分析研判外地人员在本辖区聚集传销活动的形势,严厉打击打着“创业、就业”的幌子,以“招聘、介绍工作”为名欺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、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传销组织;集中力量查处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大案、要案,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,摧毁传销网络;依法查处直销企业违规招募在校学生的行为;严格规范线上线下发布就业信息的经营行为,严肃处理传播涉传信息的网站,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;加强出租房屋管理。第三阶段(11月1日至11月15日),及时对开展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,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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